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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 遏制权力腐败

1999-02-0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滥用职权,亵渎职守而实施的破坏国家管理职能,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预防职务犯罪的方略应当根据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来制定。就我国目前职务犯罪的情况来看,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改变重打击轻预防观念思想观念的树立是工作得以开展的先导。要想做好一项工作,必须首先树立正确、科学的思想观念,在长期的同职务犯罪斗争的工作中,我们根深蒂固的观念是打击优于预防,传统的做法是重打击轻预防。实践证明,要想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仅靠打击是不够的,最根本的是要在预防上下功夫,把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贯穿到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各个工作环节。

第二,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纵观近年来陷入职务犯罪深渊的国家公职人员的状况,有的是由于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追求不切实际的生活方式;有的老干部经不住外界的诱惑,被各种各样的“糖衣炮弹”打中;有的干部贪图享受;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疯狂地攫取国家财物,等等。鉴此,为了减少、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就必须在全体国家公职人员中,尤其是握有一定实际权力的政府官员中进行深入、细致、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从思想上树立起自觉抵制权力腐败的铜墙铁壁。

第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果防治职务犯罪的法律和有关规章制度不健全,就容易给一些本来有犯罪欲念的人以可乘之机。因此,当前应当尽快完善防治职务犯罪的立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产生职务犯罪的一切可能性。首先,要修改现行刑法关于渎职罪认定的规定,将渎职罪主体的范围从目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扩大到国家工作人员,使一切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的职务犯罪行为都不能逃脱刑罚的惩罚。其次,要尽快建立国家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制度,国家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制度,是现代许多国家和地区推行的一项制度,旨在将国家公职人员的财产收入情况置于社会大众的监督之下。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公职人员的离任审计制度、任职回避制度等等。

第四,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和监督,必然会导致滥用。必须尽快完善包括立法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等在内的机制,并强化各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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